2022年湖北神农架林区待岗培训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公告

时间:2022-02-20 阅读:16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高校

根据《神农架林区“区管校聘”管理改革实施方案》(神办发﹝2021﹞33号)、《神农架林区教职工竞聘进岗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神教发﹝2021﹞43号)、《神农架林区教师待岗培训管理实施细则》(神教发﹝2021﹞53号)等文件要求,为做好我区待岗教师竞聘上岗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竞聘原则

(一)坚持按需设岗、竞聘上岗、按岗聘用、合同管理的原则。

(二)坚持以德为先、能力为重、注重实绩的原则。

(三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。

二、竞聘对象

已接受待岗培训且培训期间考核合格的教师。

三、竞聘基本条件

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,具备良好师德品行;身体健康,服从安排,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;竞聘教学岗位须具备该教学学段及以上的相应教师资格证(幼儿园必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;小学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;初中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)。

四、竞聘方式

根据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缺岗情况,缺编空岗学校、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竞聘上岗活动。

五、竞聘程序

(一)宣传动员

《神农架林区待岗培训教师竞聘上岗工作方案》和竞聘岗位计划公布在神农架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。

(二)工作领导小组机构

各学校、幼儿园根据“按岗聘人”的原则,由各学校、幼儿园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面试、答辩,负责解释面试过程的争议。

(三)岗位设置

1.岗位设置及要求。根据各学校、幼儿园编制空缺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,据实设岗。原则上超编或无编制空缺单位不得设岗。

2.岗位条件要求。所竞聘的岗位聘用条件应参照各学校、幼儿园竞聘方案中的岗位(学科)条件要求。

3.所有竞聘上岗成功教职工均需服从聘用学校、幼儿园因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调配。

(四)报名

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自愿报名,填写《神农架林区待岗培训教师竞聘申报表》,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交于拟聘用单位。

(五)组织竞聘

聘用学校、幼儿园制定竞聘实施方案,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(最少5人),组织面试和综合考评。

(六)上报

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,竞聘结果由教育局汇总初审,经林区党委编办、人社局审定后,按规定程序办理岗位变动及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。

(七)未聘人员

通过竞聘仍未上岗人员,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转岗或继续待岗培训,培训期总共不超过12个月。经培训和考核后仍不能上岗的,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。

(八)竞聘时间

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开展待岗教师竞聘活动。

六、其他事宜

通过竞聘上岗人员与聘用学校、幼儿园签订《岗位聘用合同》,实行一年一签,合同期满后,根据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,进行竞岗和续签聘用合同。

七、争议处理

待岗培训教师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,可向教育局申请调解,不服从调解的可向林区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。

八、本方案由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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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2022 学年第一学期神农架林区中小学(幼儿园)待岗培训教师竞聘岗位计划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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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神农架林区中小学(幼儿园)待岗培训教师竞聘岗位计划表.docx
2.神农架林区待岗培训教师竞聘申报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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